一、起重機械主要危害類型:
1、翻倒:由于基礎不牢、超機械工作能力范圍運行和運行時碰到障礙物等原因造成;
2、超載:超過工作載荷、超過運行半徑等;
3、碰撞:與建筑物、電纜線或其他起重機相撞;
4、基礎損壞:設備置放在坑或下水道的上方,支撐架未能伸展,未能支撐于牢固的地面;
5、操作失誤:由于視界限制、技能培訓不足等造成;
6、負載失落:負載從吊軌或吊索上脫落。
二、起重作業(yè)時的注意事項:
1、起重臂下嚴禁站人
2、整機工作前要調(diào)平。
3、風力大于6級應停止工作
4、起重作業(yè)時,不要扳動支腿操縱閥手柄。如需要調(diào)整支腿,必須將重物放至地面,吊臂位于下前方或下后方,再進行調(diào)整。
5、重物作較大時間停止在空中時,駕駛員不許離開操縱室。
6、操作應平衡、和緩、嚴禁猛拉、猛推、猛操作,嚴禁帶載伸縮。
7、不要用起重機吊拔埋在地下或凍住的物件。
8、起升卷揚筒上的鋼絲繩圈數(shù),在任何吊重情況下不得小于3圈。
三、起重作業(yè)安全要求:
1、對重大的起重、吊裝項目,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,經(jīng)交底后方準施工;
2、起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,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,起吊精密的、不易吊裝的大件,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,起重機在高壓輸電線路下方或附近工作,必須辦理安全施工工作票;
3、起重機械應備有滅火器材,操作室內(nèi)應鋪設絕緣膠墊,嚴禁積存易燃物;
4、塔吊等高架起重機,應有可靠的避雷裝置;
5、起重機工作應有統(tǒng)一的指揮和信號,指揮應用旗和口哨進行,不宜單獨使用對講機指揮聯(lián)絡。指揮人員應由有經(jīng)驗的起重工擔任;
6、起重機在開動及起吊中的每個動作前,司機均應發(fā)出信號,無關(guān)人員應離開作業(yè)區(qū)。起吊重物時,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或吊臂上;
7、起重機嚴禁同時進行三個動作。當重物接近額定負荷時,每次只許進行一個動作。懸臂式起重機滿負荷時,嚴禁降低起重臂;
8、起重機工作完畢或正在工作中突遇停電,應先將控制器恢復到零位,然后切斷電源;
9、遇有大雪、大霧或雷雨時,不得露天進行起重工作。當場地照明不足時,應停止起重作業(yè);
10、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,應停止露天起重作業(yè);
11、起吊大件時,必須綁牢。吊鉤的懸掛點應與吊件的重心在同一鉛垂線上。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,嚴禁在偏位斜吊。落鉤時應防止吊件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,起重物未固定好嚴禁松鉤;
12、爆炸品、危險品(壓縮氣瓶、酸、堿、可燃油類等)不得起吊。必須起吊時,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,并經(jīng)工程師批準后,方可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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