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建筑施工的特點,結合施工過程中重點部位,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和施工現場的環(huán)境確定防火的重點,從以下方面介紹消防安全:
施工現場防火
一、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出:禁火作業(yè)區(qū)(易燃、可燃材料的堆放場地)、倉庫區(qū)(易燃廢料的堆放區(qū))和現場的生活區(qū)。個區(qū)域之間一定要有可靠的放火間距:
1、禁火作業(yè)區(qū)距離生活區(qū)不小于15m距離其他區(qū)域不小于25m。
2、易燃、可燃的材料堆料場及倉庫距離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區(qū)不小于20m。
3、易燃的廢品集中場地距離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區(qū)不小于30m。
4、放火間距內,不應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。
二、施工現場的道路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。禁止在高壓架空電線下面搭設臨時性的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。
三、施工現場必須設立消防車通道,其寬度不得小于3.5m,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階段都必須通行無阻,施工現場的消防水源,要筑有消防車能使入的道路,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時,應在水源(池)一邊鋪砌停車和回車空地。
四、建筑工地要設有足夠的消防水源(給水管道或蓄水池),對有消防給水管道設計的工程,應在建筑施工時,先敷設好是外消防、室外消防給水管道與消防栓。
五、臨時性的建筑物、倉庫以及正在修建的建(構)筑物道旁,都應該配置適當種類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,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。冬季施工還應對消防水池、消火栓和滅火器等做好防凍工作。
六、作業(yè)棚和臨時生活設施的規(guī)劃和搭建,必須符合下列要求:
1、臨時生活設施應盡可能搭建在距離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區(qū),禁止搭設在高壓架空電線的下面,距離高壓架空電線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6m。
2、臨時宿舍與廚房、鍋爐房、變電所和汽車庫之間的防火距離,應不小于15m。
3、臨時宿舍等生活設施,距鐵路的中心線以及小量易燃品儲藏室間距不小于30m。
4、臨時宿舍距火災危險性大的生產場所不得小于30m。
5、為貯存大量的易燃物品、油料、炸藥等所修建的臨時倉庫,與永久工程或臨時宿舍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根據所貯存的數量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確定。
6、在獨立的場地上修建成批的臨時宿舍,應當分組布置,每組最多不超過二幢,組與組之間的防火距離,在城市市區(qū)不小于20m,在農村不小于10m。臨時宿舍簡易樓房的層高應當控制在兩層以內,每層應當設置兩個安全通道。
7、生產工棚包括倉庫,無論有無用火作業(yè)或取暖設備,室內最低高度一般不低于2.8m,其門的寬度要大于1.2m,并且要雙扇向外。
消防管理制度
一、 消防安全責任制
建筑施工企業(yè)是防火安全管理的重點單位,要認真貫徹落實“預防為主、防消結合”的方針,從思想上、組織上、裝備上做好火災的預防工作。建立防火責任制,將防火安全的責任落實到每個建筑施工現場、每一個施工人員,明確分工,劃分區(qū)域,不留防火死角,真正落實防火責任。
建筑施工企業(yè)或者施工現場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:
1、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、消防安全操作規(guī)程;
2、 建立防火檔案,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,設置防火標志;
3、 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檢查,必要時實行每月防火巡查,及時消除火災隱患,并建立檢查(巡查)記錄;
4、 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;
5、 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,定期組織消防演練。
二、消防安全措施
1、領導措施。各級領導應當高度重視消防工作,將防火工作納入安全生產中的一項重要工作,企業(yè)的主要領導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,負責建立健全防火預警機制,防止避免火災事故的發(fā)生。
2、組織措施。應當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,定期研究、布置、檢查消防工作,并設立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消防工作,有條件的單位應當建立義務消防隊伍。
3、技術措施。根據國家消防安全法規(guī)和技術標準,結合防火重點部位,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積極開展防火安全培訓,提高人員消防安全意識。搜集和掌握新的防火安全技術,推廣和應用科學的先進的消防安全技術,從施工工藝、技術上提高預防火災事故的防范能力。
4、物質保障。在消防安全上要舍得投入,每年作出消防設施的建立、消防器材的購置計劃,定期更換過期的消防器材,推廣和使用新型的防火建筑材料,淘汰易燃可燃的建筑材料,從新阻燃材料和物質上,解決火災的危險源。
三、火災險情的處置
在日常生活和生產中,因意外情況發(fā)生火災事故,千萬不要驚慌,應一方面迅速打電話報警,一方面組織人力積極撲救。
現在我國基本建立火警電話號碼為“119”的救援信息系統(tǒng)。火警電話撥通后,要講清起火的單位和詳細的地址,也要講清起火的部位、燃燒的物質和火災的程度、著火的周邊環(huán)境等情況,以便消防部門根據情況派出相應的滅火力量。
防火基本條件
1、 施工現場的防火設施
消防專用架一道,鐵鍬8把、鎬頭5把、水桶5只、滅火器2個、沙袋20條、掃把5把。
2、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時必須經過審批由用火人申報。
3、凡是動用明火的地方必備滅火器具,否則不得動用明火。
4、成立消防防火領導小組。 |